2016年2月18日 星期四

問路拿名片

某天,一個前同事(用Harry代稱)開車載我,我們要去汐止夢想社區。
繞來繞去一直找不到確切位置,看到明峰路上有一家住商不動產(房屋仲介),
Harry就停車走進去問路,我在車上看他跟房仲有說有笑,
房仲遞名片給他,並送他出來到車這裡。

當我們抵達目的地下車,Harry立即從口袋拿出房仲的名片,撕掉丟棄。
這個舉動讓我詫異,便問為什麼?
他說:「沒用了阿,這沒什麼。」
想必,Harry一直以來的處理,就如此。
而這一幕直到現在,我依舊印象深刻。


這讓我想起一個故事(據說是真的),
有個業務員(salesman),到一家大公司想面見董事長推銷產品。
秘書說董事長正在忙,無法見你。
業務員回答說:「無論如何,請你把我的名片交給董事長。」
於是,秘書拿著走進董事長室,沒多久後走出,
將撕毀的名片和一塊美金給他,並說:
「抱歉,董事長不見你,這一塊錢董事長要賠你名片的錢。」

這時,業務員又拿出另一張名片,說:
「請再把這一張交給董事長,跟他說:我的名片一塊錢可以買兩張。」
秘書再次送入後,董事長室傳出大笑聲,業務員也因而做成生意。


這兩件事關聯性很小,我只是在想,
若遭遇這種狀況時,該怎麼處置,會像這業務員自若嗎?

自己尊重自己,是我們能力所及的,只看願不願意;
要別人尊重你,除了自己的修為,
還得看他人,要完全不遭遇,機率趨近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