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8日 星期三

分產不公

有對夫妻育有四個兒子,女兒數人。
(閩南人的規矩,兒子能分家產,女兒沒資格,是故,數字不記)。
二兒子蚤死,剩三個兒子。


丈夫是作水泥工,幫人建房子。妻子務農,帶著兒女種地(要吃飯就得幹活),
什麼作物都種過,稻米、菸草、香蕉、蘆筍等等,能賺錢的就作。
自年輕操到年老髮白,起頭租地,累積到擁有田產數甲。

最早出世的老大,當時家境不好,國小讀完就跟著母親耕作,沒再升學。
(後來,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長孫身上。)
到老三適學年齡,家境稍佳,供讀到初中,
但老三知曉農事辛苦,打小就會藉故閃躲,最後乾脆離家出走。
因此,他的母親曾說:
「三個男孩子中,老三長最高,就是因為他擔的水(灌溉)最少。」
而當老四屆學齡,一樣得跟著農忙,但經濟狀況轉好,能讀到大專。


有一天,老三回來了,還帶了一女子,說是媳婦。
老太太,也就是他母親,私下找人打探這「媳婦」的身世。
在得知「媳婦」個性好賭,她和她兄弟在外都賒欠不少債務,
很不喜歡她,不承認這婚姻。但木已成舟,最後走後門成親。婆媳長期不睦。


先是老先生離世,三兄弟(得)要分家,
老太太認為老大他們家跟她幹農活最久,勞苦功高,理應分最多。
老太太留下一部分土地,其餘的,按長子一份,長孫一份,諸子各佔一份。
由於老二死得早,所以老大過繼一子作嗣,供奉牌位,
所以,家產,老大家佔五分之三,老三佔五分之一,老四佔五分之一。

對此最不滿的是老三,直嚷嚷分產不公!
他說:「憑什麼大哥佔三份,我也有兒子可以過繼給二哥,我家可以拜。」
任他怎麼吵,老太太不為所動。


待到老太太健康不行,有些生活事不能自理,老大便清晨打水幫老太太洗臉濯足。
而再到不得不將持有土地交付子孫的時候,老太太仍堅持照原本分法。
老三便夥同老四起鬨,向母親抗議不公!重新分配!
不過,老四不願,僅老三對老太太大吵大鬧。

老太太入殮時,老三的媳婦拿條毛巾擦老太太的嘴。
問這是什麼習俗?她說:「把她(老太太)生前從前罵的話抹乾淨。」

不知何時,老三跟老四說:「跟你通知一聲,我要用(你)那塊地。」
便把地圈起來,建起自家住宅。到如今,十幾年過去,情況就像劉備借荊州。
至於,為什麼老三不用分得的土地建呢?
因為早就賣掉償還他太太的賭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