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城仙台大崎八幡宮 |
幾年前寫過「一毛不拔的人」,
我這幾日又想起一位前公司女同事,好像叫Amy,
當時她男友,應當說已經登記結婚,則叫Andrew,她倆是辦公室戀情。
我們同屬Notebook處(大部門),我在韌體部(小部門),她似乎是...技術文件部,忘了。
我對這人的印象僅此二事,大致推測她是鐵公雞(一毛不拔的同義詞)。
第一件,她與她男友說要結婚,廣發喜帖,有的同事甚至連紅包都先給了。
據說拖了半年以上,喜宴遲遲沒辦。她倆在部門仍出雙入對,感情確定沒生變。
我們部門同事就開玩笑地問她,我那時在場,說:
「你們到底何時宴客,我錢給這麼久了。難道假結婚真斂財嗎?」
那女同事則是裝傻充愣。
第二件,05年尾牙(06年辦),她有中獎,應該有破萬的樣子。
那次,我也運氣不錯中兩萬現金獎,扣所得稅,實得一萬六。
有另兩位幸運同事和我商量請客,我說沒問題。
後來看付錢金額八千多,才知道他請整個樓層(不只我們處)喝飲料,人數多達兩百人。
我沒向他抱怨,可是,我必須說太誇張、很不值。
比如,我去取飲料時,在旁有人問:這是誰請的?
一人便說了我的英文名。那人就回:不認識。這麼說吧,問的人、答的人全不認識我。
那兩位說要請的人,一位抽中價格四萬多的筆電,非現金,換言之,他沒賣,就得自掏腰包;
另外一位是中六千現金。平攤的話,對那六千的太不公平。
於是,我和中筆電的同事四六分。我出三千多。
事後,有一次眾人聊天時,舉這件事撓那女同事:中獎的人都請了,妳要不多少表示一下?
她笑而不答。一般人獲得這類意外之財(眾人皆知),情理上,會抽一點跟他人同喜共享,
不過,搞到兩百人,倒是揮霍裝闊,純屬無知,哈哈。
誠然,不分享也行,這是她的錢、她的自由,我們管不著。
從這兩件小事,大概曉得她非常保護自己利益,且會佔人便宜。
人世間的對待之道,大機率是他怎麼待我,我怎麼待他,"禮"尚往來。
她之後的人事境遇,可想而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