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晚間20:05班機,因澳門機場大霧,
原訂從澳門來的班機,無法起飛,不能到台北。
航空公司宣布,先發180元餐卷,延期到22:00,
19:30時,地勤人員表示,澳門航空高層正在開會,
看是否從香港派班機過來,20:30會公布。
這趟澳門行,我最終只到澳門上空。
3月21日下午一點半,我打電話給澳門航空票務,
說我要取消訂位,並說明原因。
服務人員說:
我們需要你的護照影本和信用卡卡號,請用EMAIL方式傳過來。
由於你是天候因素,將不會酌收手續費,
但要到45天後才會退款到你的信用卡戶頭。
旅館、水舞間、機票,皆已經承諾退款給我,此樁可視為完成。
得到的結論是:澳門的連霧,比屏東的還貴。我大約損失在一千台幣以下。
原訂從澳門來的班機,無法起飛,不能到台北。
航空公司宣布,先發180元餐卷,延期到22:00,
check in行李在19:30辦理。
19:30時,地勤人員表示,澳門航空高層正在開會,
看是否從香港派班機過來,20:30會公布。
20:30宣布取消航班,將所有旅客轉搭隔天澳門航空班機。
八點半、九點半跟十點五十分,三班選擇。
八點半、九點半跟十點五十分,三班選擇。
但前兩班總共有十個位子,所以依據稍早check in順序登記。
我43號,前一號,42號剛好是最後一個搭八點半的飛機。
(隔天,他真的到達澳門了,也許會想,我運氣不佳吧?
但是,就如我一個朋友所說:你怎麼知道過去之後,會如期回台灣?)
(隔天,他真的到達澳門了,也許會想,我運氣不佳吧?
但是,就如我一個朋友所說:你怎麼知道過去之後,會如期回台灣?)
我搭十點五十分。我在考慮要不要住機場的旅館,
但先得確定信用卡(保險公司)理賠嗎?
經半小時電話詢問交涉,戶籍台灣,
人也在台灣,只付通車費,不付住宿費,因此回台北。
翌日,搭早上七點四十國光號,
於八點四十到機場,又再次被知會班機改成三點。
跟我同樣遭遇的旅客質疑地勤,
跟我同樣遭遇的旅客質疑地勤,
「八點半的飛,九點半的將飛,為何十點五十的,改三點飛?」
理由仍是10:50是停澳門的飛機,要他飛過來,這邊才有班機搭,
而前兩班停台灣的班機,能直接過去。
理由仍是10:50是停澳門的飛機,要他飛過來,這邊才有班機搭,
而前兩班停台灣的班機,能直接過去。
又問:「為何不轉乘其他航空公司?」
地勤答:「天候因素,無法轉乘。」
他們折騰了半小時...不能改變什麼,於是我拿到第二張餐卷。
在餐廳看我的影片,吃招待的飲食。
15:00登機,但桃機說起飛順序因素,15:58與予起飛。
原計17:35降落澳門,但仍因霧濃,在澳門上空盤旋。
又由於油料關係,
機長說若40分鐘氣候沒改善,將轉降在其他地。
地勤答:「天候因素,無法轉乘。」
他們折騰了半小時...不能改變什麼,於是我拿到第二張餐卷。
在餐廳看我的影片,吃招待的飲食。
15:00登機,但桃機說起飛順序因素,15:58與予起飛。
原計17:35降落澳門,但仍因霧濃,在澳門上空盤旋。
又由於油料關係,
機長說若40分鐘氣候沒改善,將轉降在其他地。
如果飛回台灣,我勢必取消機票、旅館。
最糟的情況,損失1萬5仟。就看保險補多少是多少。
最後,氣候沒改善,機長決定原機折返台灣。
最後,氣候沒改善,機長決定原機折返台灣。
我旁邊的先生說他才不信,
現在飛往舊金山都沒問題,不想再花油錢了,哈哈。
這趟澳門行,我最終只到澳門上空。
我希望能退票,因為我是明天(3月20日)傍晚的飛機,
下午要到機場,再晚點過去,已沒意義。
後續:
信用卡保險:
信用卡保險:
我說我機票、飯店、水舞間、保險、全都刷富邦,
現在不能到澳門,我能得到什麼賠償。
他的答覆,簡單說:
只要是在境內,旅遊不便險皆不適用。不能得到任何賠償。
(不同人不同說詞,已和昨天不一樣,
最後我連往返桃機的交通費都拿不到)
(不同人不同說詞,已和昨天不一樣,
最後我連往返桃機的交通費都拿不到)
保險的話,只能縮短日期。不能取消。
旅館:
我3月18日有問過訂飯店網站的agoda,
我3月18日有問過訂飯店網站的agoda,
他說有正式航空公司取消證明,
便可以幫我跟旅館談取消或更改訂單事宜。
我今天3月19日再打電話,
他說,有正式航空公司取消證明,
他可以24小時內全額退費,我現在已經在跑流程了。
他可以24小時內全額退費,我現在已經在跑流程了。
水舞間:
購買條款有寫:
5. 持票人需对来回演出场地的交通自负全责,因此,
当海陆空交通有所变更、迟到、服务暂停、推迟或取消时,
持票人亦不会获得退款或退票。
5. Travel to and from venue is the sole responsibility of the ticket holder,
therefore no refund and exchange will be permitted due to the alteration, late arrival,
unavailability, postponement or cancellation of travel services by land, air or sea.
明早(3月20日)我會詢問,但我認為得到補償機率非常渺茫。
3月20日早上十一點打台灣客服專線諮詢,
客服說:我的情況特殊,附上相關證明
(機票訂位證明、取消證明、水舞間訂票證明),
將會為我辦理退票。我依照辦理。
下午兩點,收到對方來信,
問我接受
(1)45~60天後,收到退款
(2)飯店不收任何手續費,但銀行會酌收手續費。
(3)以匯款日當日的匯差退款
我回覆我願意後兩天,收到退票信。理論上,這件事到此算圓滿結束。
3月20日早上十一點打台灣客服專線諮詢,
客服說:我的情況特殊,附上相關證明
(機票訂位證明、取消證明、水舞間訂票證明),
將會為我辦理退票。我依照辦理。
下午兩點,收到對方來信,
問我接受
(1)45~60天後,收到退款
(2)飯店不收任何手續費,但銀行會酌收手續費。
(3)以匯款日當日的匯差退款
我回覆我願意後兩天,收到退票信。理論上,這件事到此算圓滿結束。
機票:
我們下飛機時,澳門航空的地勤人員,
給我們訂位電話號碼,請我們明天自行連絡,看要改期或退票。
出關前我聽到好幾段指責,
例如陸客,根本不知道晚上能住哪?為什麼澳門航空不安排。
有的是要到澳門轉機回北京...等都市,該怎麼辦,可以幫忙延那邊的飛機嗎?
最後那個地勤說了一句話很有趣,他說最好是退票。
出關後,我得到櫃檯拿班次取消證明,
看到那裡有二十幾個人(後來越聚越多)在問班次,
那邊人員說:確定明天沒有任何座位,也不確定明天澳門機場是否開放。
如果你們很急,一一留下你的電話,一有座位,我們馬上處理。
不少是要回大陸各個城市的陸客,在問有沒有其他地方轉機的選項。
我拿完證明就離開,沒有聽後續發展,我是打算退票。等上班日再處理。
3月21日下午一點半,我打電話給澳門航空票務,
說我要取消訂位,並說明原因。
服務人員說:
我們需要你的護照影本和信用卡卡號,請用EMAIL方式傳過來。
由於你是天候因素,將不會酌收手續費,
但要到45天後才會退款到你的信用卡戶頭。
旅館、水舞間、機票,皆已經承諾退款給我,此樁可視為完成。
得到的結論是:澳門的連霧,比屏東的還貴。我大約損失在一千台幣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