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8日 星期三

分產不公

有對夫妻育有四個兒子,女兒數人。
(閩南人的規矩,兒子能分家產,女兒沒資格,是故,數字不記)。
二兒子蚤死,剩三個兒子。


丈夫是作水泥工,幫人建房子。妻子務農,帶著兒女種地(要吃飯就得幹活),
什麼作物都種過,稻米、菸草、香蕉、蘆筍等等,能賺錢的就作。
自年輕操到年老髮白,起頭租地,累積到擁有田產數甲。

最早出世的老大,當時家境不好,國小讀完就跟著母親耕作,沒再升學。
(後來,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長孫身上。)
到老三適學年齡,家境稍佳,供讀到初中,
但老三知曉農事辛苦,打小就會藉故閃躲,最後乾脆離家出走。
因此,他的母親曾說:
「三個男孩子中,老三長最高,就是因為他擔的水(灌溉)最少。」
而當老四屆學齡,一樣得跟著農忙,但經濟狀況轉好,能讀到大專。


有一天,老三回來了,還帶了一女子,說是媳婦。
老太太,也就是他母親,私下找人打探這「媳婦」的身世。
在得知「媳婦」個性好賭,她和她兄弟在外都賒欠不少債務,
很不喜歡她,不承認這婚姻。但木已成舟,最後走後門成親。婆媳長期不睦。


先是老先生離世,三兄弟(得)要分家,
老太太認為老大他們家跟她幹農活最久,勞苦功高,理應分最多。
老太太留下一部分土地,其餘的,按長子一份,長孫一份,諸子各佔一份。
由於老二死得早,所以老大過繼一子作嗣,供奉牌位,
所以,家產,老大家佔五分之三,老三佔五分之一,老四佔五分之一。

對此最不滿的是老三,直嚷嚷分產不公!
他說:「憑什麼大哥佔三份,我也有兒子可以過繼給二哥,我家可以拜。」
任他怎麼吵,老太太不為所動。


待到老太太健康不行,有些生活事不能自理,老大便清晨打水幫老太太洗臉濯足。
而再到不得不將持有土地交付子孫的時候,老太太仍堅持照原本分法。
老三便夥同老四起鬨,向母親抗議不公!重新分配!
不過,老四不願,僅老三對老太太大吵大鬧。

老太太入殮時,老三的媳婦拿條毛巾擦老太太的嘴。
問這是什麼習俗?她說:「把她(老太太)生前從前罵的話抹乾淨。」

不知何時,老三跟老四說:「跟你通知一聲,我要用(你)那塊地。」
便把地圈起來,建起自家住宅。到如今,十幾年過去,情況就像劉備借荊州。
至於,為什麼老三不用分得的土地建呢?
因為早就賣掉償還他太太的賭債了。

2018年2月24日 星期六

父親友人被挾持記

事情發生在大約二十年前,確切的時間不可考,
當事人,即我爸爸的一位朋友(簡稱A),超過十年沒與我家來往,
難以求證、還原那時候的細節,我僅憑現今依稀的印象來寫,難免有出入。


A的經濟狀況闊綽,開的車,市價兩百萬以上。
某天,他開車去屏東機場接家人,由於沒什麼車,就停在門口不遠處等待。
目前機場因為低使用率(班機載客率不滿一成),已經封閉了,
在那之前,我曾因公事去過一回,它比當時屏東車站簡陋,我著實不明瞭執政者怎麼想。

忽然,車子三道門同時被打開,進來三人,三人雙手皆握短槍。
駕駛座後面那位,拿槍頂著他的頭說:「別動,別說話,我們等人。」
A嚇得不敢吱聲,心中千頭萬緒,想:
「他們想怎樣?如果我被趕下車,怎麼辦?如果我家人看到我的車,走過來怎麼辦?」

從機場出來的人零零落落,死寂地等候幾分鐘,其中一人說:「人沒來,開車」。
命令A照著他們的指示開車,便在(屏東)市區裡亂繞。

亂繞時,有一人問A:來機場幹嘛?你住哪?家裏面有沒有放錢阿?
便要求A載他仨回他家取錢。
A原本是來機場載家人的,他沒把握家人見不著他,會不會找計程車坐回家。
防範不測,跟那三人亂扯,說:錢都是太太在管,他手上沒多少錢。
家中有誰誰誰在,帶他們回去,很難不被發現異狀之類....
三人聽了之後,似乎不想節外生枝,便改口叫A去提款機領錢給他們。
因為領錢有一日的最高金額,A領了上限而已,損失有限。

錢入袋,事沒完,三人仍要A繼續當司機,載他們去鳳山。
路途中,有一人跟A講他們是來(機場)暗殺,
可惜暗殺對象沒出現,所以,得找些收入補沒賺到的錢。講完沉默。
一陣子後,後座當中一人應該是看到路邊檳榔攤,說:「靠邊停,我買檳榔。」
車停妥,那人收起槍,下車走過去。

此時,恰巧檳榔攤附近來了兩位警察,A便說:「有警察(你們不怕喔)!」
副駕駛座那位就說:「開兩槍,他們就會嚇跑,他們不敢對我們怎樣。」
等待時,他問A:「你想玩玩真槍嗎?」
A憂是試探,趕緊回:「不不不。」於是,他哈哈大笑。


買好檳榔,繼續上路。A邊駕駛邊擔心他下場將如何。
他聽說,高雄縣有人停紅綠燈,車門沒鎖被歹徒闖入,接下來情況像他此刻這樣。
後來,苦主被脅迫開到縣內偏避處下車,趕進香蕉園深處,
收刮走所有物品,只穿一條內褲,綁在樹上,歹徒駕車逃逸。
不曉得過花了多長時間、多少功夫,苦主才掙脫繩子,
又走好長一段路,被人發現方獲救。想到此,A不由得惴惴不安。


最終,A沒被押進杳無人煙的地方,而是快到鳳山市區的一洗車場。
一人先溜下車(推測去打電話叫人來接),
剩下兩人則交代A:「下車後,你別出聲,一切由我們來說。」
A本來就不敢說,他從未來過這洗車場,沒一個人熟,誰知道有沒有同夥。

洗好車,兩人不放心,又拿抹布擦拭可能留下指紋之處。
而後,問A:「對這一帶熟嗎?」
A是生意人,屏東鳳山又沒多遠,怎會不熟,但出於害怕,佯裝不知。
那人就跟A講,你如何如何開就能回到屏東市。語畢,兩人匆匆離去。


A坐進車內,全身癱軟,慶幸逃過一劫。
回家後,為了安全起見,火速地把車賣了,再買一輛新車。
嗯,所以這告訴我們...開車,車門要鎖啦!
後面,來說說我的推斷。

一.三人怎麼得知他門沒鎖,這點沒說清楚。
  可能A只關注門口走出來的人,忽略了周圍動靜及自身安全,才讓人有機可趁。

二.絕對不可能三人持六把槍進入車內,他們要用哪隻手開車門啊?
  據A聲稱看到的兩幕,
  (1)後頭有人持槍指著他的頭
  (2)三人持六把槍
  我大膽推測是A驚嚇過度,摸不清楚先後順序,
  三道門不是同時開,是駕駛座後的門先開,
  於是,A轉頭去看,A從未見過槍(應該是吧),定眼確定真的是槍,
  而短暫時間差,其他兩道門迅速被開,想必槍都指著A。
  等到三人都進車內,才掏另一把,
  並叫A看清楚、恐嚇他,此景象深深烙印在A腦中。
  然而,依然有可能同時開,為了出其不意。

三.暗殺對象到底是誰,非得大費周章,三人六把槍?
  這件事,我們永遠不得而知了。
  可以合理推測那人來頭不小,也可能行兇者必定要置他於死地。
  我認為應該是"來頭不小"吧。
  基於這可能,來接暗殺對象的車,檔次肯定不會太差,A的車才會被誤認。
  其次,為什麼三人上了車,待會不是要下車殺人,不怕麻煩地拿六把槍指著A。
  我覺得,他們不單判斷A是暗殺對象的司機,亦斷定A是保鏢。
  
四.後來不是去鳳山嗎,為何要浪費時間在屏東市區閒晃?
  在三人懷疑A是司機保鑣的假設前提下,閒晃有機會誘引暗殺對象現身。
  而在遍尋無果後,三人仍是出於那份懷疑,詢問A的身分。
  但也可能三人暫時不知道怎麼辦。哈哈。

五.買檳榔或許不是買檳榔;仍舊得確認為何讓A玩槍。
  一樣全是我的猜想,
  那人挑這時間點買檳榔是蠻奇怪的,說不一定打電話吩咐人去鳳山接應。
  然後,叫A玩槍,不太像出於好玩,可能如A所料:"試探",
  不過,A不知道他們在試探什麼,也不知曉他去領錢時,三人有過什麼商量。
  所以,我仍然是那句話:三人懷疑A是司機保鑣。

六.假如我前面所言,沒錯得太離譜的話,
  我想大抵在買完"檳榔"上車,三人才真的對A放心(A是無辜的),
  在最後離開時,關心他能否回屏東市。

最後,講一件跟父親確認過的事情,
這三個人的名字分別是:陳進興、高天民、林春生。

2018年2月22日 星期四

年薪五百萬的高中同學

今天在台灣的yahoo首頁,看見某則專題報導(註1)有一熟悉的名字。
再瞧照片,特別是臉書那張(註2),有似曾相識的感覺。

比起從前的他,身材自嶙峋轉為壯碩,兩頰從削瘦潤成豐腴。
不變的是眼神、稀疏髮量及其高識別度的容貌。
我不太可能認錯吧,他應該是我高中同班的鄰座同學。


他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超愛收集各地郵戳。
某天放學,他找我腳踏車載他去台南市總郵局(營業到晚上),
拿出明信片,貼好郵票,長條便利貼紙黏在空白處,
紙上寫我名字以及中國某省的不存在地址後,辦理郵政手續(好像是雙掛號?)。

我問他為什麼?
他說:
「查無此人,最慢六個月會退回台灣。
 那時再把貼紙撕掉,我空白明信片便蓋有大陸郵戳了。」



---------------------------------------------
註1:在夢想面前,500萬年薪算什麼!急診醫師變登山客守護者


2018年2月21日 星期三

國文老師講中文系教授的笑話

這幾年來常聽到「劃錯重點(價值觀差異)」的笑話。
例如:
會議中,董事長問總經理:「怎麼把進度落後的產品如期上線 ?」
總經理回答:
「要10個工程師每周上班7天,每天工作16小時,持續半年,
 還要吊死工友養的流浪狗小白。」

董事長驚問:「為什麼要吊死小白 ???」
總經理回頭對技術長說 :「 看吧!!!就跟你說沒有人在乎工程師...」


又例如:
一先生打電話他太太:「我在路上發生車禍了,幸虧小靜即時送我去醫院。」
他太太說:「小靜是誰?」


第一則好笑的理由在於我們的文化是"以人為本"的。
正如論語:「 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句中「不」字,是「後」的意思,
整句在說:馬廄失火,孔子先問,有人受傷(死亡)嗎?才問馬怎麼樣了。
而第二則,理論上,生命安全是應當首先關切的。
但這位太太的回答似乎又意料之外,情理之內。


這種笑話多如牛毛,
講兩個我常舉的笑話(講過太多次了,該封存了,哈哈),是高中時代聽的。
第一個是高中老師說的。
有一中文系教授,他女兒跟人私奔,留給父母道別信。
教授讀完之後,火冒三丈,他太太安慰他:女兒總歸要嫁出去的。
教授說:
「我不是氣這個,女兒短短一封信中竟有兩個錯字,丟我中文系教授的臉!」

第二個是高中同學講的葷段子。
在法國的一列火車上,一對男女乾柴烈火,大庭廣眾下上演活春宮。
完事之後,男的點起完事菸,一名乘客走過來對他說:
「難道你不知道火車上不能吸菸嗎?」


後面這則,我較不相信會真實發生,或許兩人會有讓人臉紅心跳的親密舉止,
但不至於明目張膽地發生關係,所以是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