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4日 星期日

搬家的斷捨



贈人的書就不講了。
這次搬家,心存感激送走的東西(說難聽點,東西還沒壞就丟棄)有:
公事包:
剛出社會時,在家樂福買的黑色公事包,往往三個月內,吊帶扣環就斷了。
壞了三個後,我不想再忍受,經同學介紹,狠下心去台北車站買一千四百元的,
便沒再壞過(那店家很久前就消失,不是搬遷、就是倒閉了),
果然和家樂福300多元的品質差天到地。
用了將近十年,遲至2017年結束德國旅遊,才換成現在像高中書包、較輕便的側背包,
而今,公事包已經閒置四年以上。再帶往新住處,其命運仍是佔地兒,不如斷捨。


雪靴:
雪靴是為了應付日本山陰2018年一月的初雪,啟程前買的。
這是我頭次選在雪季去日本...其實是選錯,哈哈。
出發前一週查天氣才知將有降雪,急忙買保暖抗寒的鞋子。
本來買了Gore-tex Merrell運動鞋(也是頭次買),覺得應該對付得了,
但想到鳥取的積雪常常達二十公分,買雪靴比較保險。
果不期然,我好幾次踩著十幾二十公分的雪前行。
現刻能回想起來的地點有:
1. 白兎神社
2. 從由良駅徒步青山剛昌ふるさと館
JR車站離白兎神社有不短的距離,最佳的大眾交通工具是公車,
由於下雪誤點,回程時,我候車超過四十分鐘,
雙腳凍到痛得哀哀叫,這雙鞋最不發揮作用就是這時。
回台灣後,多年將它藏置角落,幾乎用不著,趁此時機捨離吧。


雙面草蓆床墊:
為何會買這個啊?回憶不太起來。
我猜是剛出社會,借宿在我同學跟人合租的公寓,我買這來鋪在地板睡覺。
我幾次搬家都有帶它走,然而這次,我想到沒什麼人拜訪我,更別說在我這過夜,
用到機會太低,捨離較妥吧。


躺椅:
好像是汐止時買的,是因為有它,看書就能舒服地坐躺著。
後來,由於其上草織有數處斷裂,內容物露出,我便鮮少使用,
時間或許長達十年,它成了堆放雜物的架子。既然喪失原本功能,捨離。


組合衣櫃:
雖然外表的包布,因用了十二年,多處破損,一扯就破,
但基本鐵架牢固,再用五年,我看不成問題。
遺憾的是,新住處的衣櫥是木製、能用年限將長彼多多,且基於空間考量,得捨離舊者。


辦公椅:
這也相隨我多年,應該比組合衣櫥更早買,但我堂姊借我兩張椅子,比它大、好坐。
所以,自此無它用武之地。就不搬它至新處。


鋼杯:
去德國旅行前買的,想在德國泡麵用。最終,一次都沒用,佔抽屜一角四年,罷了,捨離。




2021年11月8日 星期一

校長宿舍

陳穀子爛芝麻的陳年往事。


高中時,某位國文老師(同學因他姓涂,私下叫他Toyoto),至少在課堂上提了五次,
他說:著名導演李安的父親,前台南一中校長李昇(當時健在),
退休後仍住公家配給的校長宿舍(註1),校長都不曉得已經換了幾任,他還賴著不歸還。

我不清楚這有沒有違規,但我這幾天讀的報導寫:
有些公立學校禮遇退休教授,他們能住(公家配給)宿舍到本人及其配偶都死亡後,再還回。
南一中或台南市政府的法規,有可能類似吧!

假如國文老師執拗的不是法律制度,而是道德層面,指責不在其位者,怎好意思"霸佔"嗎?
那麼,以「退休」畫界線,退休教師是不是就不能被教過的學生叫老師或受禮了呢?

討論這類的「過與不及」,好難。一介不取,也有機會被人說:沽名釣譽。
怎樣做都會有人說三道四,因此,對於閒言閒語,就當亂風過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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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一直惦記著這件事,重複唸叨,使我一直記得此事。
現在想,覺得毫無意義,寫完這篇便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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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6日 星期六

挑人才:龜兔賽跑


大二時,老師帶我們整班同學去新竹某科技公司拜訪,這應該是我生涯中頭一次接觸業界吧。
他們的人資部門對我們介紹專業領域、產品及徵才條件等等,
我能記得的,就此件事和他們說的一段話:「錄用,我們不挑最好的蘋果,挑適合的蘋果。」
我雖不知道為什麼拿蘋果比喻,
怎麼不舉買衣服,不取大、不取小,專挑合身的,但我應該有抓到他們要表達的重點。
或許他們覺得適合的人很多,找太優秀的人怕留不久,
人事流動頻繁會造成公司損失,未若招聘中等的合格者。


幾年後,我又在報章雜誌讀到,好像是(也可能不是)同一間公司人資還是聊擇才,
說他們會選寓言-龜兔賽跑裡的兔子,而不是烏龜。
理由是:兔子比烏龜跑得快,烏龜會贏兔子是偶然事件。
因此,要選大概率成功的人,而不是那些資質差靠努力、僥倖贏的人。


對此,我的看法是:
第一點,比喻,本來就專說某一個面向,「喻依」和「喻體」兩者(註1)無法完全一致,
擴充解釋、過多發揮,總會將事複雜、產生瑕疵。

第二點,龜兔賽跑的人物設定,
兔子是有天分但驕傲輕敵、烏龜則如前述,資質差靠努力而能最終勝利。
那位人資所言的兔子,僅扣住「天分」一事,不言「輕敵」之弊,
與故事不符(沒有這特質,這故事就不成立)。他拿此譬喻並不恰當。

就像以多根筷子不容易掰斷,來講「眾人團結力量大」的寓言,
它的隱藏前提是「有志一同(抗拒被折斷)」,單談「人數多寡」這一變量,
卻有人說:群體行動容易意見多而爭吵,這無視前提、變量的反駁,同樣沒啥意義。
(同樣地,沒有這前提,這故事就不成立)

然而,即便譬喻不當,我依然懂那位人資在說什麼,大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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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一篇報導講到招募徵才的事,拿龜兔賽跑比喻。
他們的心態是:
與其挑「前途不明卻努力」的烏龜,不如挑「可以看到願景」的兔子。
畢竟黑馬永遠是少數人,投資報酬率,以穩健成長為先,不寄望奇蹟。
我則覺得他們拿錯譬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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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0191116_101035:2019年11月16日拍於千葉縣成田山新勝寺


「被比喻的事物或道理」叫喻體,「用以比喻的事物或道理」叫喻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