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我高二、高三時,
我當時物理非常不好,這跟我的學習態度有關,
那時的我是一個高度依賴老師教導的人,
需要老師幫我歸納重點,老師講過,我才會去學習。
老師說錯,概念陳述令人不解,
我是指同班同學超過七成聽不懂。基本上,我就完了,而且我又不會積極去找答案,
因此,我成績非常慘,全賴老師「仁慈」,沒讓我不及格留級。
後來我物理成績拉起來,真的要感謝補習班的老師,
不過這是後話,並非我此次要說的事。
*****
有一回,我看我妹的兩個朋友在算國中數學,
我靠過去看,他們正被一題目卡住解不掉,
我自告奮勇,要幫它們解題,讀了一下,知道怎麼作答,便開始說明。
我母親在旁見此景,就用台語說:
「賀阿賀阿,蓋ㄍㄠ\/(好了,好了,你很厲害嗎?)
有空幫人解數學,為什麼不去想想你物理該怎麼辦,
成績這麼差,憑啥教人?」
我妹朋友愣在那,不知道該說什麼,
很識相地就把試題收起來,找個理由,就匆匆離去。
而十六、七歲的我杵在當場,真不知道該做何回應,任其場面尷尬。
*****
我好幾次認真思考過這件事,苦思無解,
後來,才曉得我的問題出在:我一直想用"幽默"化解僵局。
或許,我再花時間可以想出來,但我想就到此為止吧。
如果時間重來,我依然會順著性格,採取樸實的作法,先照顧妹妹朋友的尷尬心情。
我會跟她說:「抱歉,下回再說吧。」
畢竟,她們是局外人,不該讓她們牽涉其中,我必須向她們致歉。
再說到對錯。
我認為「高中物理成績差」跟「教人國中數學」是兩碼子事,不存在「不能教」的問題。
這就好比,一張考卷上,考題A、B不同題,你做對了A,卻做錯了B。
老師不會說「你會A就會B」或「你不會A就不會B」,
假如這樣,全世界成績只會有100跟0分兩種,這是荒謬的。
其次,
與其花時間在"你辦得到的甲事",不如花時間"學習你辦不到的乙事",
這是能力和價值觀判斷。
除非是極惡事件,如殺人放火,否則無可評判,不存在所謂的對錯。
因為那句話反過來說也行:
既然暫時作不成乙(因緣不具足),還不如先作甲,這純粹是個人選擇。
我想相互尊重(決定要做啥)應該是人類共識吧!
基於人對人的基本尊重,別強迫別人接受你的看法吧!
*****
有人說:「遇到事情,東方人習慣:情→理→法;西方人則法→理→情。」
我的理解是,
「這可能是嘲諷東方人常因人情而藐視法律,為了顏面而不講理」罷了。
大多數人生活遭受的狀況,就跟我這次事件一樣,與違法無關,
而都是在「合情」與「合理」上的衡量。
我一位國小導師,對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一概念:
「千萬別跟生氣的人講道理,待他情緒過,道理日後再慢慢說。」
是故,我認為上述的「合情」,不單是人情、情面,也包含情緒。
例如有些時候,明明是別人犯錯還盛怒,
我們可以先拋開面子認錯說:「對不起,讓你造成困擾」,以安撫對方情緒。
雖然這不保證有用,但已經表現出在乎別人心情、想解決問題的姿態。
簡單說,先「合情」,後「合理」;
先穩住情緒(控制場面),解除問題,再論所謂的對錯。
這也是我剛剛討論及目前處理任何事的順序。
*****
有一個我經常提的禪宗公案,
它講:「生眼翳病,見空中有花。該除的是病,而不是花。」
有人認為,負面(正面)情緒好比是花,問題好比是病。
問題既除,情緒為之迎刃而解。但真能如此處置嗎?
可以回想一下,當遇過別人難過,
你對他說「放下就好了」或者「你如何如何,不就好了」,
多數的人會馬上轉變情緒說:「對耶~我怎麼沒想到。」嗎?當然不!
或許,在他還沒被情緒操控前,他比你還聰明、還理性。
情緒當然是暫時性的虛幻,卻對當事人卻如此真實,不能自拔,
所以,切莫否定別人情緒。
而明眼人該作的是,不能說破,順應他說"有花","有情緒",
一步步引導、治療,當他逐漸康復時,虛幻自不待言、道理不說自明。
我當時物理非常不好,這跟我的學習態度有關,
那時的我是一個高度依賴老師教導的人,
需要老師幫我歸納重點,老師講過,我才會去學習。
老師說錯,概念陳述令人不解,
我是指同班同學超過七成聽不懂。基本上,我就完了,而且我又不會積極去找答案,
因此,我成績非常慘,全賴老師「仁慈」,沒讓我不及格留級。
後來我物理成績拉起來,真的要感謝補習班的老師,
不過這是後話,並非我此次要說的事。
*****
有一回,我看我妹的兩個朋友在算國中數學,
我靠過去看,他們正被一題目卡住解不掉,
我自告奮勇,要幫它們解題,讀了一下,知道怎麼作答,便開始說明。
我母親在旁見此景,就用台語說:
「賀阿賀阿,蓋ㄍㄠ\/(好了,好了,你很厲害嗎?)
有空幫人解數學,為什麼不去想想你物理該怎麼辦,
成績這麼差,憑啥教人?」
我妹朋友愣在那,不知道該說什麼,
很識相地就把試題收起來,找個理由,就匆匆離去。
而十六、七歲的我杵在當場,真不知道該做何回應,任其場面尷尬。
*****
我好幾次認真思考過這件事,苦思無解,
後來,才曉得我的問題出在:我一直想用"幽默"化解僵局。
或許,我再花時間可以想出來,但我想就到此為止吧。
如果時間重來,我依然會順著性格,採取樸實的作法,先照顧妹妹朋友的尷尬心情。
我會跟她說:「抱歉,下回再說吧。」
畢竟,她們是局外人,不該讓她們牽涉其中,我必須向她們致歉。
再說到對錯。
我認為「高中物理成績差」跟「教人國中數學」是兩碼子事,不存在「不能教」的問題。
這就好比,一張考卷上,考題A、B不同題,你做對了A,卻做錯了B。
老師不會說「你會A就會B」或「你不會A就不會B」,
假如這樣,全世界成績只會有100跟0分兩種,這是荒謬的。
其次,
與其花時間在"你辦得到的甲事",不如花時間"學習你辦不到的乙事",
這是能力和價值觀判斷。
除非是極惡事件,如殺人放火,否則無可評判,不存在所謂的對錯。
因為那句話反過來說也行:
既然暫時作不成乙(因緣不具足),還不如先作甲,這純粹是個人選擇。
我想相互尊重(決定要做啥)應該是人類共識吧!
基於人對人的基本尊重,別強迫別人接受你的看法吧!
*****
有人說:「遇到事情,東方人習慣:情→理→法;西方人則法→理→情。」
我的理解是,
「這可能是嘲諷東方人常因人情而藐視法律,為了顏面而不講理」罷了。
大多數人生活遭受的狀況,就跟我這次事件一樣,與違法無關,
而都是在「合情」與「合理」上的衡量。
我一位國小導師,對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一概念:
「千萬別跟生氣的人講道理,待他情緒過,道理日後再慢慢說。」
是故,我認為上述的「合情」,不單是人情、情面,也包含情緒。
例如有些時候,明明是別人犯錯還盛怒,
我們可以先拋開面子認錯說:「對不起,讓你造成困擾」,以安撫對方情緒。
雖然這不保證有用,但已經表現出在乎別人心情、想解決問題的姿態。
簡單說,先「合情」,後「合理」;
先穩住情緒(控制場面),解除問題,再論所謂的對錯。
這也是我剛剛討論及目前處理任何事的順序。
*****
有一個我經常提的禪宗公案,
它講:「生眼翳病,見空中有花。該除的是病,而不是花。」
有人認為,負面(正面)情緒好比是花,問題好比是病。
問題既除,情緒為之迎刃而解。但真能如此處置嗎?
可以回想一下,當遇過別人難過,
你對他說「放下就好了」或者「你如何如何,不就好了」,
多數的人會馬上轉變情緒說:「對耶~我怎麼沒想到。」嗎?當然不!
或許,在他還沒被情緒操控前,他比你還聰明、還理性。
情緒當然是暫時性的虛幻,卻對當事人卻如此真實,不能自拔,
所以,切莫否定別人情緒。
而明眼人該作的是,不能說破,順應他說"有花","有情緒",
一步步引導、治療,當他逐漸康復時,虛幻自不待言、道理不說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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